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讯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暨「国家互联网讯息办公室」27日12时,于官网公布了《网路安全审查办法》(下文称《办法》)。
特别的是,这部审查中国未来网路安全依据的新法由国家互联网资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资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12个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并由各部门最高主管署名联合公告。
咸认《办法》是在美国下重手封杀中国华为后,习近平政权对此的反制举措,新法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自我审查趋严
根据这项共22条的《办法》,中国全境的网路事业经营者未来在採购网路产品、申请服务前,应「预判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对于具有影响或招致国家安全疑虑的项目,都必须向中国网路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进行网路安全审查。
此外,若经中国网路安全审查工作单位认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路产品、服务时,网路安全审查办公室也将按程序报请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讯息化委员会」批准后,依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网路安全审查的重点评估关键是「讯息基础设施经营者採购网路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其中包括了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重要数据被窃取、洩露、毁损的风险。
确保遵守中国法律
同时,网路产品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讯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管道可靠性、以及因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等,也是这部《办法》进行严格规范的业务项目,主要确保中国境内的网路相关产品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办法》同时也针对中国境内的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的重要网路和讯息系统经营者在採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要求必须按照《办法》规定申报「网路安全审查」。
由于美国下重手联合全球盟邦封杀华为,中国政府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特由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共12个政府部门联合制定此《办法》。
12部门主管联名公布
根据公开资料,中国曾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当时《南华早报》便直言,中国将可以利用这部新法「以国家安全为依据」禁止购买美国相关的技术、产品。
未及1年后,中国便正式公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27日的公布内容中,由包括国家互联网资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工业和资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国家安全部部长陈文清、财政部部长刘昆、商务部部长钟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肖亚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国家保密局局长田静、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李兆宗联合署名。
在《办法》第七条中,要求经营者申报网路安全审查时应当提交:申报书、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採购档(协定、拟签订)合同,相关单位于收件起10天内决定是否接受,45天内回覆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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